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事抗訴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5.51K
民事抗訴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法律依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若有任何一方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勞動合同到期後,彼此的勞動關係就會終止。不過,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2條中的規定,若是有特殊情況的話,那麼需要順延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要持續到相應情形消失的時候,才能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