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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藥費報不了的誰來報銷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21W
工傷醫藥費報不了的誰來報銷
工傷自己墊付醫藥費後、工傷醫療基金不能報銷的剩餘部分該誰來承擔
工傷住院期間費用,社保處報銷後的剩餘部分應由工傷職工本人和醫療保險基金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社會保險機構為報銷的治療費用,屬於超標準費用和治療其它疾病的費用,其中,超標準費用應由工傷職工本人承擔;治療其他疾病的費用申報醫保局由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按規定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