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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次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8.16K
離婚二次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二次起訴離婚的資料有哪些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