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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地點是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7.53K
合同成立的地點是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裡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發生糾紛。所以,瞭解合同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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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地點

合同成立的地點和時間常常是密切聯絡在一起的。根據《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可見,承諾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地,由於合同的成立地有可能成為確定法院管轄權及選擇法律的適用等問題的重要因素,因此明確合同成立的地點十分重要。從原則上說,承諾生效的地點就是合同成立的地點,但也要根據合同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區別。不要式合同應以承諾發生效力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而要式合同則應以完成法定或約定形式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合同法》第35條)。而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對於大部分的合同而言,其實在成立的時候,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情況的話,那麼該合同就是生效的。不過也存在較為特殊的情況,成立是成立,而生效又是另一回事。根據《合同法》中的規定,合同成立需要滿足一些基本的要件,否則的話連成立都談不上,又很談生效之後對當事人利益提供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