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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吸收合併需提交哪些資料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38W
辦理吸收合併需提交哪些資料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吸收合併所需提交檔案


1、存續公司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合併後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東會關於合併的決議;

4)各合併公司訂立的合併協議;

5)各合併公司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併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6)各合併公司清償債務和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7)合併後註冊資本變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8)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9)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被吸收公司登出登記需提交以下檔案: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各合併公司股東會關於合併的決議;

3)各合併公司訂立的合併協議;

4)各合併公司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併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5)各合併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綜上所述,公司法吸收合併2017的程式和所需要的材料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公司吸收合併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程式提供必要的材料,通過行政機關的稽核才能完成吸收合併,也才能在吸收合併的過程中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就是非法的吸收合併是要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的,也不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