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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通知家屬情形是怎樣的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8.3K
批捕通知家屬情形是怎樣的
批捕通知家屬情形是怎樣的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批捕通知家屬情形是:公安部門逮捕人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並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將被逮捕人的羈押處所和羈押原因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犯罪嫌疑人家屬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