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2019
法律沒有規定統一的標準。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由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