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單獨拿判決書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只有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才算真正離婚(可以去民政局查詢婚姻狀況,躲避不是辦法)。
承辦法官可以去法院立案庭或者業務庭查詢,這種情況我覺得有可能沒有立案也可能立案後沒有開庭,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需要雙方當事人出庭,除非公告一方失蹤,或者公告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