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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彩禮應該歸誰 | 結婚半年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89W
結婚半年,離婚時彩禮應該歸誰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應該歸誰
結婚半年,離婚時彩禮原則上歸女方所有。如果有下列情形,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