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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可否同時放棄贍養權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86W
放棄繼承權可否同時放棄贍養權
有子女收養小孩條件
收養行為有一般收養和特殊收養兩種:

一、有子女收養小孩條件一般收養

1、被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被收養人是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收養的物件,是為了有利於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建立和培養親子感情,從而促使收養關係的穩定和發展。

(2)被收養人是喪失父母的孤兒,或者是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這裡的“孤兒”是指父母雙亡的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棄嬰和兒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丟棄而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