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放棄債權債務協議
放棄債權協議
債權人(甲方):
債務人(乙方):
甲方放棄對乙方所享有的以下債權內容: 以借款方式和投資的資金。
本協議甲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債務人乙方是否簽字不影響債權人甲方放棄對乙方的債權權利。
債權人(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債務人(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