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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能規定收押金嗎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08W
勞動合同能規定收押金嗎
勞動合同法收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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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
  >已經明方規定了不能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的.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將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