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徵稅範圍。
1.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及其附著物轉讓行為。
2.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及其附著物使用行為。
3.對轉讓房地產行為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