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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報案地點是哪裡?

欄目: 偷稅漏稅 / 釋出於: / 人氣:2.15W

偷稅漏稅報案地點是哪裡?

偷稅漏稅報案地點是哪裡?

偷稅漏稅可以去檢察院報案。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或者因逃稅受到倆次行政處罰又逃稅的行為。

逃稅罪立案標準: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逃稅案件報案應提供的證據清單:

1、書面報案料或如實陳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

2、單位報案的要提供書面報案材料並加蓋公章。

3、犯罪嫌疑人(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資料的原件或影印件。

4、偽造、變造、隱匿的帳冊、記帳憑證、票據、假產品入庫單等書證的原件或影印件。

5、偷逃稅款的數額。

6、本罪起點:

A、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50000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B、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50000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的;

C、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50000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關於偷稅漏稅的報案地點,可以去檢察院進行報案。根據相關的規定,現在已經沒有偷稅罪的罪名了,據規定的更改,規定了偷稅罪為逃避追繳欠稅罪,如果納稅人逃避需要繳納的大數額納稅款,其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是要依法受到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