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結婚登記即公開以夫妻名義、形成一種連續穩定的同居生活的狀態的,是不受法律法律保護,即為非法同居。沒有確切的年限規定,只要從實際的生活狀態來判斷,達到了大部分群眾認為是夫妻的就可以認定是同居關係。
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 雙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 有配偶者的一方與沒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間的非法同居;
3、 雙方均沒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