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務轉讓的含義應是什麼
1、債務轉讓就是指債務轉移,如果債務人轉移其部分或者去那邊債務的,需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則轉讓的行為無效,且債務轉讓的其從債務也一併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