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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內離婚孩子如何給男方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9.17K
哺乳期內離婚孩子如何給男方

女性在哺乳期的時候發現男方有出軌或是其他方面對不起自己的行為,女方無法容忍的情況下就會打算離婚。女人是很難割捨掉自己的孩子,所以離婚的時候也希望要孩子。那麼,哺乳期離婚男方要孩子能支援嗎?本站網小編為你仔細講解.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哺乳期內離婚孩子如何給男方撫養?

你好!孩子撫養可協商,有哺乳期內離婚孩子如何給男方之類爭議的,法院一般按如下處理: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於《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