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徵收耕地賠償尺度:旱田均勻每畝賠償5.3萬元;水田均勻每畝賠償9萬元;菜田均勻每畝賠償15萬元。
(二)徵收根基農田賠償尺度旱田均勻每畝賠償5.8萬元;水田均勻每畝賠償9.9萬元;菜田均勻每畝賠償15.6萬元。
(三)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均勻每畝賠償1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