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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權的法律效力是怎麼的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3.06W
行使代位權的法律效力是怎麼的
行使代位權的法律效力是怎麼的
1、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予消滅。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情況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次債務人(即債務人的債務人)不認為債務人有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情況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3、代位權行使對當事人的效力
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經人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予消滅。
代位權的行使涉及三個關係。一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二是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同時代位權依法在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之間形成法律關係。代位權經人民認定成立後,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在相應的數額內,次債務人不再向債務人清償,債務人不再向債權人清償,即不能雙重清償。
4、代位權行使對其他債權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