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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 破產清算解除保全的條件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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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解除保全的條件有什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破產清算解除保全的條件有什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破產清算解除保全的條件有:
1.當事人已自覺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的;
2.申請人自願申請解除保全措施的;
3.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撤訴並經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
4.被申請人已提供相應數額的可供執行的財產擔保的;
5.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級法院發現採取保全措施明顯錯誤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