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