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被冤枉吸毒行政複議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3.13W
被冤枉吸毒行政複議
怎麼處理下面的情況:被冤枉吸毒行政複議?
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群戒毒的; (二)在社群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群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