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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判多少年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79W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判多少年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判多少年
1、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的判刑標準:犯罪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應該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