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1、使用童工是指用人單位招錄使用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身心發育正處於一個由不成熟向成熟的過渡時期,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等思想體系也正處在形成之中。這個時期非常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等方面給予特別的關心、愛護、引導與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