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公檢法機關有哪些侵犯人身權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46W
公檢法機關有哪些侵犯人身權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公檢法機關有哪些侵犯人身權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