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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承租的房子婚後買賣如何分割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35W
婚前承租的房子婚後買賣如何分割
婚前承租的房子婚後買賣如何分割
【問題解析】
婚前承租的房子婚後買賣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離婚房產的分割:
1、婚前或婚後取得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該房產是個人財產。
2、婚前支付房產首付,婚後雙方還貸,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買房作婚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
4、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內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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