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同事得了職業病,諮詢下國家職業病目錄
2013年12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安全
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聯合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該《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分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
系統疾病、職業性面板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10類132種。《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自印發之
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衛生部和原
勞動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