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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 離婚後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31W
離婚後,誰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離婚後,誰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1、離婚後孩子監護人是誰 這裡有人容易產生一個誤區,認為孩子由誰撫養,誰就享有對孩子的監護權。事實不是這樣的,就算離婚後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跟誰住在一起並不影響監護權的改變。
2、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為監護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不再對孩子享有監護權:
(一) 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權利,監護權隨之喪失。
(二)喪失監護能力。我們說對孩子監護是因為孩子成長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導,前提必須是父母有完全行為能力,足夠負擔對孩子的監護,否則喪失對孩子的監護權。
(三)存在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擔任監護人對該子女明顯不利人民認為可以取消其監護權的情形。
在以上情況下父母不能對孩子享有監護權,監護權變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不是監護人的時候,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的、願意承擔監護責任,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其他親屬和朋友作為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