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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危險駕駛罪法律概念

欄目: 醉駕 / 釋出於: / 人氣:3.06W

醉危險駕駛罪法律概念

醉駕行為是否會構成危險駕駛罪?相信不少有車一族都急於想了解這樣的問題。對這個問題進行分析之後,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入手,看看法律規定的哪些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如果其中有醉駕的話,則醉駕就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

一、危險駕駛罪法律概念

所謂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危險駕駛罪分為追逐競駛與醉酒駕駛兩個型別。

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行為

1、追逐競駛

一般來說,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併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是指在醉酒狀態下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三、危險駕駛罪的刑法條文

(一)《刑法修正案(八)》

1、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第二十二條、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刑法》

1、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2、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法律規定的危險駕駛罪的行為具體包括了追逐競駛和醉酒駕駛,因此醉駕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此時並不要求醉駕行為實際造成了什麼損害,只要有該行為就構成犯罪。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