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盖章伪造公积金可以批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屋公积金封存手续的,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资料办理提取手续,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不会过多关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章(而且只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复印件即可),如果按照用人单位的公章印记雕刻的章加盖,通常也不会被识别。 《住屋公积金
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屋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屋公积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
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