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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摩托車撞死人會定交通肇事罪嗎?

欄目: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發佈於: / 人氣:2.74W

開摩托車撞死人會定交通肇事罪嗎?

摩托車駕駛人駕駛不當意外導致他人死亡的,摩托車駕駛人按判決承擔事故全部義務,在已被認定的民事賠償之外也會被認定具備交通肇事罪的行為。如何確定肇事駕駛人可不可以認定交通肇事罪的首先應該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各種條件。

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判決交通肇事罪應滿足如下幾點:

1、肇事駕駛人在16週歲的並有承擔刑事能力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私自沒有陪同駕駛親屬的摩托車從而發作事故的,就不能被認定交通肇事罪刑。

2、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在事故中對他人生命安全人身安全具有侵害行為的。

3、肇事駕駛人對事故發生具備主觀色彩的。當摩托車駕駛人故意傷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就構成了蓄意殺人罪刑。

4、肇事駕駛人違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行駛的,其中還需要詳細劃分責任有以下幾點:

(1)駕駛機動車輛駕駛摩托車在行駛過程中違反了道路管理法規的主觀行為。

(2)事故造成嚴重影響,例如致他人重傷、意外死亡或嚴重破壞公共設施的。其中事故中致死他人不屬於嚴重情節。

(3)事故產生的嚴重後果必需要由駕駛人違背道路安全法的有關行為為案件起因並且存在直接關係的。受害者意外傷害是由於駕駛人違背交通安全法後被撞並直接致死的,例如不按交通法規定行駛方向駕駛機動車輛的。

(4)事故發生在屬於公共管理範圍之內的,由於駕駛人主觀行為違法違章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舉例為事故發生在道路幹線,交通鐵路以及街道時導致侵害他人人身安全事故的,根據以上行為可針對事故具體情況進行判定罪行。

開駕駛摩托車時在滿足以上規定條件的,可被判定駕駛人交通肇事罪,而其他事故罪行需要多方面對事故取證,所以必要時當事人可聘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