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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地使用税怎麼徵?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1.8W

我國,税的種類有很多,如增值税、房產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車輛使用牌照税、土地使用税等等,並且都有着其相關的徵收方式,但是具體是如何徵收的,依據什麼標準,這些問題經常有人不是特別清楚。今天小編就土地使用税怎麼徵及其相關問題,在下文具體説明。

我國土地使用税怎麼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上述條例有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要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之後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還需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上述條例亦有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此外,城鎮土地使用税的計税依據,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按下列辦法確定的: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通過上述的一些內容,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國土地使用税怎麼徵的詳細條款內容,包括徵收方式、徵收標準、徵收時間等。但是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是依據我國制定的相關法律條例徵收的,若自身權益受到損害,請諮詢本站的優秀律師為您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