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税人分為兩種,分別是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1、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税務資料。屬於一般納税人的情形有:工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超過50萬;商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超過80萬。2、小規模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在財政部規定的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準確提供税務資料。屬於小規模納税人的情形有:工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未超過50萬;商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未超過8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