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怎麼撤銷傷情鑑定

欄目: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14W

傷殘鑑定如果已經做出不能撤銷。如果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如果只是遞交了申請,還沒有做鑑定的話,可以向原機關遞交撤銷申請。
根據刑事訴訟法,鑑定有爭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補充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簽名。
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鑑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鑑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鑑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由鑑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怎麼撤銷傷情鑑定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