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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如何續展

欄目: 知識產權保護 / 發佈於: / 人氣:6.54K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有效期,如果有效期快過了,需要進行續展。因為這個備案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超過了規定的期限的話,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就需要進行續展,否則就不存在。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如何續展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續展需要由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向海關提出申請:

1.申請將自己的知識產權繼續在海關進行備案。知識產權人提出申請的時候,需要提交續展備案的申請書;

2.同時還要提交知識產權的一些證明文件,提交的時間必須是在備案期滿的前六個月內,否則就不能進行續展;

3.同時也不能在六個月以前提出,如果當事人在知識產權海關備案屆滿六個月以前提出的,海關是不會受理的。

4.同樣的,如果是在六個月以後,海關同樣也是不會受理的,因為備案的有效期已經過了。

5.海關收到了權利人的申請以後,會在期限內進行審理,如果滿足續展要求的話,會讓知識產權權利人繼續在海關備案,如果不滿足要求的話,會對其説明不滿足的理由。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一個有效期:

1.有效期是從海關准許專利申請人備案那天開始計算,根據法律的規定,有效期一般是十年。

2.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備案的有效期沒有十年的,那麼就看知識產權權利人備案的實際時間是多長,有效期就是多長,要是備案的有效期超過十年的,那麼超過的時間就不能算了,就只能按照十年來計算。

3.十年的有效期快過的時候,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仍然想要在海關進行備案的話,需要提出續展的申請,只有權利人,提出續展的申請,並且,權利人的知識產權仍然有效,海關進行審查以後,准許權利人申請,權利人才可以繼續在海關進行知識產權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