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不禁止對於本集體內符合新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在本集體內部流轉宅基地,也不禁止本集體內村民之間互換宅基地。但是,本集體的村民之間互換宅基地必須堅持自願的原則並履行有關批准程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