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一住宅怎麼不被強拆應該?
首先確認不是違建建築。
農村唯一住房如果是違建房屋就會被強拆,因為它屬於違法建築。
根據《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將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房屋。所以這種房屋也屬於違規違建房屋,將會給予處罰或者被拆除;如果不是違規建房,是不能強拆的。
二、遇到非訴強拆怎麼辦應該?
向警局提出保護請求。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三、強制拆遷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作出決定後,要認真宣傳解釋工作,讓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儘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並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並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
遇到有人強拆,可以申請公安機關保護,如果沒有經過裁決,不可以實施強制拆遷,該向政府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時,需要提交被拆房屋證據保全公證書的規定,才能實施行政強制拆遷前完成該項公證工作的,才可以進行拆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