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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賠償是先拆遷後賠償嗎

欄目: 房屋拆遷 / 發佈於: / 人氣:1.66W
拆遷賠償是先拆遷後賠償嗎
律師解析:拆遷賠償不是先拆遷後賠償。房屋拆遷遵循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政府應當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實施房屋徵收前一次性發放房屋拆遷補償費用,暴力拆遷的、拆遷無公示行為的、先拆遷後補償的我國法律明令禁止。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