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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徵地補償形式多樣化的方式有哪些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4.57K

抓好農村的徵地搬遷工作才能夠更好的使得相關的建設項目能夠安穩的落地,也是當代新農村建設發展的長遠之策的。結合農村徵地會可能發生的一些社會實際矛盾,現如今,農村徵地補償形式多樣化都是能夠通過相應的方式體現出來的,因為農村徵地的補償形式不僅體現在現金,農户還可以通過農業安置、或者是徵地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徵地補償形式多樣化的方式有哪些

一、農村徵地補償形式多樣化的方式有哪些?

農民這徵地補償形式:

(1)最常使用的補償形式就是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最直接的補償方式,貨幣補償方式主要涉及的是基本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助費等。貨幣補償能夠滿足被徵地人最基本迫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長遠來看農民的經濟來源失去了保證。

(2)社會保險安置。為了保證農民長期的利益,可採取社會保險支付的方式,即經過農民的申請,先一次性支付部分補償費給農民滿足當前生活所需,剩餘部分由政府分期支付給保險公司,再由保險公司按期支付給農民個人。

(3)農業安置。在農民土地被徵用之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集體內重新調整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配,或是組織村民重新開發新的土地,以滿足失地農民的土地需求。

二、城市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其原因:

1、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後續問題;

2、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

4、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儘可能實行貨幣補償。

《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採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對於貨幣補償的具體辦法各地有所不同,許多地方對此出台了法規或規章予以規範。

2)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説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後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

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採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實際上,農村徵地補償形式多樣化這只是目前整體呈現出來的一種趨勢,但是農户其實並沒有多大的權利自己去選擇相應的徵地補償形式的。可以説政府如果出台的就只有貨幣補償,那農户除了接受以外也沒有其他的辦法。只能説多樣化的農村徵地補償形式,緩解了很多農户對於政府徵地工作的不配合的這種態度,對農村徵地工作是起到積極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