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廠房拆遷承租人能得到賠償嗎?
廠房拆遷承租方能獲得補償。對於非住宅拆遷,承租人跟房屋產權人獲得拆遷補償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房屋產權人獲得的是房屋所有權的補償,而承租人獲得的是經營性損失補償;如房租、搬遷費以及搬遷過程中產生的經營損失等費用,經營性補償一般包含在拆遷補償款內,因此,承租人可向房屋產權人主張這一部分費用。
二、承租房屋經營的企業在拆遷中可以獲得的補償項目大概有哪些類賠償?
1、剩餘租賃年限的租金差價的補償;
2、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3、設備拆卸安裝的補償(主要針對於大型或者精密生產設備);
4、搬遷費(設備、生產原料、基礎設施、可拆卸地上附屬物等);
5、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
6、關於因拆遷導致的其他無形損失(導致不能完成訂單等造成的違約金承擔等);
7、獎勵和補助;
8、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補償;
9、其他
涉及到承租土地自建房屋的,較上述而言,多了關於房屋的補償部分。該房屋補償的計算,需要分情況討論,以國有土地上自建為例:一是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二是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房屋(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實踐中,關於該房屋的補償主要是房屋的重置成新價。
三、土地房屋收收補償的規定有哪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綜合上面所説的,承租人就是屬於租賃他人房屋的人,對於承租人在遇到廠房補拆遷時,那麼是可以獲得一筆拆遷補償的費用,但對於這筆補償只會針對於經營損失的補償費,而對於其它的費用是不能進行索要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補償方式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