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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拆遷賠償包括哪些方面?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72W

一、工業企業拆遷賠償包括哪些方面?

工業企業拆遷賠償包括哪些方面?

企業拆遷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重置工廠賠償和勞動者經濟損失補償。

通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或者劃撥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納入土地使用權補償範圍。工廠重置為新價格工廠重置為新價格是工廠重置後重建的成本。房屋拆遷時,幾乎都是新的,但也有換新的問題。實際上,有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只要符合正規廠房的固定形式,就要按房屋計算。拆遷造成生產經營損失的成本。一般需要符合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税務記錄、實際經營行為等,才能符合正常企業工廠的生產經營條件,從而獲得一次性停產損失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規定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這些規定當然適用企業拆遷。

二、拆遷的時候可以停水電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徵收人在房屋被徵收後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於農村土地徵收規定有所不一樣,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拆遷的時候是不能夠停水電的,如果被停了水電就是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報警處理或者申請仲裁的。   工業企業拆遷賠償的話是先進行賠償再進行拆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