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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欄目: 醫療事故賠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9W

原告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材料,起訴狀可以自己書寫也可以請律師進行代理書寫,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會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立案後原告預交訴訟費,由法院依法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然後當事人等待開庭審理即可。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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