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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怎麼認定自首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55W

法律意義上來説,自首有兩個構成要件:即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構成自首的基本條件,但如果投案後不如實供述,也不構成自首。從時間上來説,投案在前,自首在後。法律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公安機關怎麼認定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