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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定處罰構成濫用職權罪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5W

不按規定處罰有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濫用職權的行為,必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結果時,才構成犯罪。首先,濫用職權應是濫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一般職務權限,如果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與其一般的職務權限沒有任何關係,則不屬於濫用職權。其次,行為人或者是以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實施職務行為。最後,濫用職權的行為違反了職務行為的宗旨,或者説與其職務行為的宗旨相悖。根據《刑法》第397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按規定處罰構成濫用職權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