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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公安機關立案有期限嗎

欄目: 刑事立案 / 發佈於: / 人氣:1.71W

公安機關不會立案,因此沒有立案期限。雖然造成受害人輕微傷,但並不構成故意傷害罪,造成輕傷以上公安機關才會立案,但受害人可以通過報警,讓當事人接受治安管理處罰。

輕微傷公安機關立案有期限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