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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加幾個月已經超過五年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05W

一、根據規定一般累犯不會加刑期,只是在量刑時不能判決緩刑,會判實刑。二、《刑法》第七十四條【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一般累犯加幾個月已經超過五年

依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如上所述,構成累犯,如果後罪法定刑在3年到7年,那麼累犯從重就會在5到7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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