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並不是必須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採取的在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法定強制方法。採取強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會妨礙刑事訴訟的進行。《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