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不標準是否有法律效力?
滿足以下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勞動合同主體合法;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
3、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4、勞動合同形式合法;
5、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
二、造成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三、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並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有哪些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
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生效條件跟合同的寫法、格式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如果勞動合同的格式非常標準,但勞動合同的內容違反了法律規定,籤勞動合同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勞動合同都不受法律保護。員工在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仔細審查勞動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