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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的人犯罪用擔負刑事責任嗎?

欄目: 醉駕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3W
醉酒的人犯罪用擔負刑事責任嗎?
律師解析:根據《刑法》第18條第4款的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在醉酒狀態下,行為人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減弱判斷力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但並不會因為醉酒而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而且醉酒的人對自己行為控制能力的減弱是人為的,是醉酒前應當預見並可以得到控制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