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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規定是什麼?

欄目: 企業納税 / 發佈於: / 人氣:3.21W
時間:2024-02-28 23:29:56瀏覽:2534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規定是如果存在着税收優惠政策的情況之下的話,是可以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實際上土地增值税主要指的就是轉賬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是地上的建築物情況之下所需要徵收的税收,這是法定的。
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規定是什麼?

一、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規定是什麼?

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規定是如果存在着税收優惠政策的情況之下的話,是可以不徵收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税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税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土地增值税的開徵,有利於增強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調控,有利於國家抑制炒買炒賣土地獲取暴利的行為,有利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經濟建設積累資金。根據《關於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財税,明確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優惠政策。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非公司制企業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對改建前的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改建後的企業,暫不徵土地增值税。所稱整體改建是指不改變原企業的投資主體,並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行為。

2、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併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合併後的企業,暫不徵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分立後的企業,暫不徵土地增值税。

4、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國有土地、房屋進行投資,對其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徵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計算方法是什麼?

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税=增值額×税率

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税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

納税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税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税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税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税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税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税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税率為60%。

在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土地增值税是需要徵收的,除非説存在的一些税收方面的優惠政策,比如如果是建造學校從事相關的公益事業活動的話,那麼可惜不徵收土地的增值税。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土地增值税計算的税率標準方面的問題。